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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SL

20260126 Untitle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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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想真的很可悲,被扣帽子、遇到陷阱題踩坑、被明知故問,原本反駁、分析對方實際是應用了什麼心理陷阱本都寫出來了,但是把文章丟給 AI 問有沒有法律風險,結果是中偏低。學到新的法律知識是,要告誹謗、妨礙名譽等等,要構成的法律條件是:

  1. 能判斷文章是否指人,如果無法明確判定是對誰,那就告不成
  2. 內容是否對第三人公開,不管幾個人,只要有公開都算
  3. 被評論者是否為可受公評之事,若是公眾則更可被批評,但是不代表他不能告你
  4. 任何「揣測對方意圖」、「負面評價人格和能力」、「非個人經驗描述」的文字,都有被告的風險
  5. 你「只能」描述客觀感受,否則都是可以被律師拿來當法律攻防的依據
  6. 只能具體罵「行為/方式/效果」,不能罵「人格/品行/道德/能力」,用這 12 個字看起來是完全不同的東西,但是實際文章的用字遣辭只會差幾個字
  7. 比如說「明知故問」會變成「在我的視角中他應該知道答案,卻質問...」,因為明知故問表示你判定他已經知道,但是加上我的視角之後就會變成個人感受陳述

雖然我不覺得有人會為了文章跨海提告,但是都會用那些奇怪的回覆方式了,我哪知道他會不會牙起來開告,不怕正常人,最怕瘋狗牙起來,就算你明知告不成,跑法院也煩死你,最後只能把那些心理分析拿掉了,因為那不是直接的經驗描述,他只要說「我沒有這樣想」然後要求舉證,那事情就麻煩了,想分析的人自己分析去,我就不講了。

所以你看到的是幾篇中歸中舉、明明被那樣的文字回覆卻看不出情緒的爛文章,最後只能灰溜溜的移除那些批評文字,唉,可憐哪。